第13章 创收与经纪公司

简单的经纪条款后,一些她从未见过的条例映入眼帘。

【公司义务】:保证签约艺人一年内,在原收入基础上提升3倍以上,三年内个人收入提升不低于10倍......

并提供专属包装方案和定制写真方案......

【模特义务】:配合公司宣传、拍摄、商业合作、演出表演等工作......

【收入分成】:5:5。

【免责条款】:公司未达成合约条件,返还签约期间所有分成收益,并以现金补足承诺收入金额(原收入10倍)作为补偿;

艺人违约,追回所有收入(不限于包装、宣传、培训、分成收益),并十倍补偿公司......

【补充条款】......

这???

这是艺人经纪合同?

怎么看都是对赌协议!

看完合同苏云算是明白了,陈安为什么会笃定那些模特会签约。

当野模。

接平面、拍广告、混展会累个半死,到手不过两三百块。

偶尔有个高单价的约拍,要么要求高,要么下限低。

本本分分的接单拍摄,一年到头也就挣个五六万。

一旦签约。

只要配合公司的正常工作,收入就能倍增。

还有公司托底,收入达不到合同约定会以现金补上缺口。

按照原收入6万来算。

三年内就能达成年入60万+。

还能摆脱受人歧视的模特职业。

这种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事,谁会拒绝?

只是她想不明白,陈安为什么要拟定这份对赌协议。

那些条款看起来对他毫无益处。

60万啊!

在08年,绝对称得上天价薪酬。

毕竟这年公布的平均工资(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)只有2436元。

数据统计模型只包含国企、外企、正规公司,不包含绝大多数私企、小工厂、服务业、临时工、农民工......

三四线城市、农村的真实收入远低于这个数字。

这也是为什么每年一公布全国平均工资,省份平均工资。

会有那么多网友吐槽自己被平均了,拖后腿了。

其实大部分人根本不清楚,他不是拖后腿了,是根本不在统计范畴内。

是纯外行?

还是刻意为之?

无论是哪条苏云都感觉自己的新工作好像要保不住了,甚至心中还隐隐升起一股踏入歧途的不祥预感。

哪家正经公司会这样干?

果然高薪工作,都是有坑的!

还真让她猜对了。

陈安让高媛媛帮忙找经纪人,就不是为了做正经的艺人经纪。

这些对赌协议才是他的真正目的。

如果以现在的眼光去看,陈安拟定的这份对赌协议完全就是在送福利。

毕竟纵使是圈内人也不会想到,自今年之后娱乐圈的薪酬就会集体暴涨。

从单集片酬几千块,到几万块再到几十万,上百万。

再到208震惊全网。

这群模特只要跟着陈安拍几部剧,在观众网友那里混个脸熟,刷刷声望。

只要有流量,创收不要太简单。

更何况陈安压根也没打算长期持有这些嫩模的经纪约。

他完全可以借鉴金融圈的前辈。

合同资本化。

把手上这些经纪约炒出商业价值,直接打包卖给下家。

快速变现脱身。

......